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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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inxianmy009/2023-0000046
发布机构: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07-18 10:29:05
主题词:
其他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奥德集团有限公司蒙阴分公司:
现将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 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3〕1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参照临沂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标准执行, 每立方米3.85元。
二、你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附件: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临发改价格〔2023〕175号
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2023年非采暖季供我市非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 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85元,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幅调整。
二、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价格退补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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