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流程图
执法主体全称 |
蒙阴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孟凡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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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蒙阴县府东路 |
邮编 |
27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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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构代码 |
371328000000 |
联系电话 |
481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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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行政 |
行政机关 |
主体类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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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 |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其他行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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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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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题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维护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受理审批和外国人在蒙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蒙警卫对象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三)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 (十四)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申报。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业务指导、侦办。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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