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办理内容包括: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承办机构、举报电话、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
(一)事项名称:涉及农业行政处罚违法事项
(二)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蒙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举报电话:0539-4272551 18854983306
(五)办理流程
见附件《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二、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蒙阴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蒙阴县蒙山路137号蒙阴县司法局1楼,联系电话:0539-4272303)。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蒙阴县人民法院;地址:蒙阴县蒙阴县府前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4271145。
三、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
(一)办公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4:30-18:00;
春秋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0,下午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办公电话:18854983306
(三)办公地址:蒙阴县叠翠路156号蒙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