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蒙阴县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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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消防“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公示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2026年度抽查计划并公示如下:

一、抽查总则

核心原则: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民利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兼顾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杜绝无计划随意检查,杜绝无计划单独检查。

工作目标:实现抽查完成率、结果公示率、隐患处置闭环率均达100%,推动消防执法向精细化、服务型转变。

二、抽查时间安排

月度实施:每月月底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下个月的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生成月度抽查任务。

半年补充:6月、12月分别梳理上半年、下半年未覆盖的人员密集型火灾高危单位,制定专项抽查计划补齐覆盖缺口。

专项联动:结合支队部署开展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至2026年2月中旬),同步开展。

三、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5年修正)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规定(试行)》

5.其他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四、抽查范围与对象

全县辖区内纳入消防监管名录库的所有单位,包括: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场、酒店、医院、学校、危化品企业、高层建筑等);

2.一般单位(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3.“九小场所”(小商店、小餐饮、小作坊、校外培训机构等);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人员。

五、抽查内容

(一)通用检查事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与完好有效性;

3.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定期检测与规范敷设情况;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

5.防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开展情况;

6.生产、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消防产品质量(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等常用消防产品);

8.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质与服务质量;

9.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合规性、外墙门窗逃生障碍物设置情况。

(二)重点单位额外检查事项

1.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及履职情况;

2.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与消防档案建立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划定与管理情况;

4.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抽查比例与频次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抽查覆盖率100%,每年至少抽查1次;其中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不含复查);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检查1次,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特殊情况除外)

2.一般单位: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当月抽查总数的30%,同一单位年度内抽查不超过1次(特殊情况除外)。

3.“九小场所”: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当月抽查总数的20%,按地域分布均衡抽取。

4.消防产品使用单位:年度抽查不超过1次(火灾高危单位除外)。

七、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

2.检查实施:提前3日在“鲁执法”平台中,提报检查事项,并发起联合检查。同时,提前1至3日通知被检查单位准备消防档案等材料,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等需提前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现场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设施测试等方式开展检查。

3.联合检查:根据“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联动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对双随机抽查单位开展联合抽查,避免重复检查。

八、公示渠道与时限

1.抽查计划:每月月底通过蒙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次月抽查计划及抽查对象名录。

2.抽查结果: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渠道公开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整改中)。

3.结果运用:对违法违规单位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隐患突出单位加大抽查频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工作要求

1.动态更新“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信息准确全覆盖。

2.严格执行检查时限与流程,不得指定或推销消防产品、介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3.被检查单位对执法人员违规行为可通过蒙阴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电话举报(电话:0539-4272025)。


蒙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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