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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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蒙阴县委、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蒙阴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省市水利主管部门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水利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水利工作全局统筹谋划。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安排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水利法治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蒙阴县水利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2.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水利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职业律师的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水利法治建设风险,提高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

3.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利市场环境。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

1.规范水利行业涉企检查行为。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和“综合查一次”,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计划之外无检查”“平台之外无检查”,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开展涉企联合检查43次,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聚焦水利重点领域、水事案件易发多发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违规取水、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等违法行为。2025年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水案件4件,强力维护了水利秩序。

3.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关制度,充实执法人员力量。严格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配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水利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执法信息等群众关注的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1.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水利普法与水行政执法、业务管理相融合,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

2.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形式,在县城主要广场、乡镇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管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对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深度不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原因在于常态化、系统化的法治培训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待增强。

(二)执法力量仍然不足。水利系统执法人员数量较少、执法人员老龄化、执法设备比较老旧,难以满足新时期水利执法需求,导致监管力度有所欠缺,特别是对涉水项目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原因在于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加强,实战化培训有待深化。

(三)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落实普法计划过程中习惯性集中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期间,以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为主,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较为单一。原因在于对普法工作的创新思考不足,资源整合和方式方法创新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全县水利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水利重点工作法治化。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利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2次。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着力推动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汛抗旱等重点领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确保水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严守法规制度,压实法治责任。高度重视并严格督促落实中央及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将党内法规要求融入日常水利管理服务全过程。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县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聚焦短板弱项,持续精准发力,推动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着力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执法专业技能和规范化水平。

(四)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水利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五)加大水利普法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活动时机,组织开展主题鲜明、贴近实际的水利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推动水法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蒙阴县水利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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