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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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蒙阴县委、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县水利局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切实履行行业法治建设责任,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兴水一体化推进,全县水利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工作提质增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定期安排部署和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推进、同落实。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管水治水能力。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法治建设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并自觉转化为治水管水的实际行动,确保依法治水管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共梳理调整部门权责清单24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5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奖励事项5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制度建设。根据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和4项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为水利行政执法监管奠定坚实制度保障。同时,结合依法治水发现的问题不足,厘清了执法边界、明确了执法事项清单。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联动,推动“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河(湖)长+检察官”等协作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共同推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

(四)严执法重整治,引领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方面,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工作,对水行政检查矛盾纠纷易发点、风险点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结合“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常态化排查整改水行政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共排查问题100余个,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加挂执法行为监督办公室牌子,抽调2名业务骨干作为法制审核人员,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确保监督质量和效果。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全面落实省水利厅“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做好省标准化认领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有效衔接,梳理水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22项单、行政许可事项13项、“互联网+监管”事项43项,制定统一标准,逐项规范实施要素、办事指南等80多项要素信息。同时,加强和规范水利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水利系统监管水平和效能。

(六)强化水行政检查,严格河湖资源管理。一是探索建立蒙阴县国有水资源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体系,制定32项评价指标,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联合检察院、综合执法局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抽取企业13家。持续开展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完善用水直报管理,批复用水计划407份、水量2976万方,实现用水计划全覆盖。二是持续推动全域绿水、河湖“清四乱”工作,重点整治河湖“四乱”、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及下游河道安全隐患、卫星遥感反馈疑似问题,排查整改各类河湖四乱问题150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不足,主要有: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统领性、纲领性、核心性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法治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提纲挈领、保障全局的重要作用发挥不足;水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新时期水行政执法需求。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折不扣落实到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为建设美丽富强幸福新蒙阴提供坚实水利法治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政府创建带来的法治获得感,为法治水利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水事纠纷调处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并主动请县法制办把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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