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蒙阴县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意见,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统计系统要求,及时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并在5月21日县委常委会、5月22日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均对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行了研究并立项督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强化政治自觉,强化依法治统,强化监督效能,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努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另外,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6次)和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2次)上传达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同时将《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纳入统计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内容,并利用专业培训会组织各乡镇街区相关专业统计人员进行学习,依法加强统计管理,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规范专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抓谋划促落实,力促执法规范
一是按照省市专项纠治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四个必查”,制定了《蒙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和双向互动,有效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的发挥。二是强化统计全过程监督。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放在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不断强化统计全过程监督。6月份,县统计局与人社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3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9月初,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20家,11月,根据市执法检查通知要求我县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5家。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制定出台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国家省市统计局 “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统计业务实际,制定了《蒙阴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二是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9月23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应邀到县委党校作了《统计和统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统计专题讲座,全县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选调生理论学习读书班、新提拔年轻中层干部培训班共100名学员参加了讲座。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和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日等重要时点,开展以传播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四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法,通过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网络平台学习“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等内容,使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
(四)推进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权责清单、工作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等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完善和数据归集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蒙阴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四是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与法律顾问签署续聘合同,遇重要决策及重大执法活动时,坚持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部分干部职工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认识不深入。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程度不深,导致部分企业和单位对《统计法》落实不很到位,个别指标数据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宣传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开展的普法教育仍然偏少,活动形式过于简单。
(三)统计执法能力不强。国家统计局规定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需要符合编制、年龄、工作年限、考试等条件,导致扩大执法队伍遇到了较大困难,全县具备执法资格的、能正常执法的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影响了统计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执法监督效应不够。存在统计机构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对源头数据的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主动性不够,日常统计执法和数据核查次数较少,覆盖面和处罚力度仍有提高空间。
(五)执法监督流程不规范。业务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掌握不熟练。今年第一次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存在执法流程不规范情况。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依法成立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统计执法监督科。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全县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县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核查、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统计法治宣传。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着力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其远离统计法律高压线。着力加强统计人员法治教育,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守好惩防统计造假最前线。着力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发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崇法的法律意识。
二是增强执法力量配备,提高执法效能。今年根据统计执法证考试要求,我局符合条件的1名同志积极参与报名申请统计执法证。下一步严格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备案等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及处罚流程,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规范统计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和专业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构筑源清流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目前,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步伐在加快,新业务、新知识不断更新,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下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数据基础资料,完善统计台帐,规范统计上报流程,县局将对各乡镇统计站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并在各项报表期间,进企业到基层进行实地指导,切实提高基层业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的报送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