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蒙农(种子)罚〔2020〕4号
浏览次数:
索引号:
mengyinxianmy034/2020-0000040
发布机构: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0-06-30 16:34:45
主题词:
其他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蒙阴东盛农资店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蒙农(种子)罚〔2020〕4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蒙阴东盛农资店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0年6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之规定,经本机关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丹玉玉米杂交种丹玉405号玉米种125袋;
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