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蒙农(畜牧)罚〔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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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强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蒙农(畜牧)罚〔2019〕8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徐志强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01月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要)

当事人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本机关决定作出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病死或死因不明兔白条173.3公斤(已无害化处理);

处货值金额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贰拾元整(¥9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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