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蒙阴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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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engyinxianmy020/2019-00000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蒙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19-01-30 15:49:11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序号 |
处罚企业 |
案由 |
依据法律 |
处罚内容 |
救济途径 |
1 |
蒙阴恒亚机械有限公司 |
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肆仟壹佰肆拾肆元整。 |
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蒙阴县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蒙阴县人民法院起诉。 |
2 |
蒙阴县兴邦石业有限公司 |
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2、罚款壹拾万元整。 |
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蒙阴县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蒙阴县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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