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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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企业

案由

依据法律

处罚内容

救济途径

1

蒙阴天成矿业有限公司

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2、罚款陆仟叁佰元整。

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蒙阴县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蒙阴县人民法院起诉。

2

山东强盛化工有限公司

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2、罚款陆仟伍佰元整。

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蒙阴县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蒙阴县人民法院起诉。

3

蒙阴智成建材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30日完成整改;

2、罚款肆万元整。

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蒙阴县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蒙阴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32+山东强盛化工有限公司.doc
附件【31+蒙阴天成矿业有限公司.doc
附件【33+蒙阴智成建材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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