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份蒙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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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engyinxianmy020/2018-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蒙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16-10-04 11:38:20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序号 |
处罚企业 |
案由 |
依据法律 |
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临沂强骏车辆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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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蒙阴天久酒业有限公司 |
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生产废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六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3、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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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蒙阴天久酒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蒙阴县垛庄污水处理厂 |
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生产废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
责令停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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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1、违反国家规定露天存放、散落危险废物; 2、违反国家规定部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存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七)项的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分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共计贰万元整。 |
附件【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8.doc】
附件【山东蒙阴天久酒业有限公司 27.doc】
附件【临沂强骏车辆有限公司 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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