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份蒙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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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企业

案由

依据法律

处罚内容

备注

1

临沂强骏车辆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2

山东蒙阴天久酒业有限公司

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生产废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六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3、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3

山东蒙阴天久酒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蒙阴县垛庄污水处理厂

利用无防渗漏的坑塘存贮生产废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责令停产整治

4

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违反国家规定露天存放、散落危险废物;

2、违反国家规定部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存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七)项的规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分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共计贰万元整。

  

附件【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8.doc
附件【山东蒙阴天久酒业有限公司 27.doc
附件【临沂强骏车辆有限公司 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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