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份蒙阴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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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企业

案由

依据法律

处罚内容

备注

1

聂树江

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警告


2

蒙阴中山矿业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3

娄本军

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4

蒙阴县云强陶瓷有限公司

1、违反“三同时”制度;

2、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2、分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共计肆万元整。


 

  

附件【娄本军 17.doc
附件【蒙阴县云强陶瓷有限公司 19.doc
附件【聂树江 13.doc
附件【蒙阴县中山矿业有限公司 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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