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蒙农(农药)罚〔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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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inxianmy034/2021-0000062
发布机构: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17:47:39
主题词:
其他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王高连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蒙农(农药)罚〔2021〕2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王高连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年9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一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之规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29种;
二、没收违法所得玖佰柒拾壹元整(¥971.00);
三、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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