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11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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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处罚企业

案由

依据法律

处罚内容

备注

1

李霞

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

山东正长铸造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3

蒙阴县垛庄镇红日建材厂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附件【2.蒙环罚字〔2017〕89号山东正长铸造集团有限公司.doc
附件【1.蒙环罚字〔2017〕87号李霞.doc
附件【3.蒙环罚字〔2017〕111号蒙阴县垛庄镇红日建材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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