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了《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yi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履职依据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2.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机构信息、相关职责情况;机构设置情况;领导信息及分工情况。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4.重点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社会信用、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情况。
5.建议提案办理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mengyin.gov.cn。
2.微信公众号(蒙阴市场监管)。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蒙阴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蒙阴县云蒙路14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12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 8:30-12:00,14:0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39—427136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蒙阴县云蒙路145号,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6200。联系电话:0539-4271368
3.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蒙阴县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县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www.mengyin.gov.cn/zfxxgk21/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600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蒙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蒙阴县云蒙路145号 邮政编码:276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 8:30-12:00,14:0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39-4271368传 真:0539-4272284
电子信箱:myxscjgj@ly.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蒙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蒙阴县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