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五实”作风,大力弘扬“五干”精神,聚焦“六个坚定不移”推动落实,围绕“八个聚力”攻坚突破,全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初步核算,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0.0亿元,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2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70.4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143.4亿元,增长6.6%;三次产业结构为17.8:27.1:55.1。
一、农林牧渔业
全县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实现90.3亿元,增长4.9%。其中: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分别实现产值52.7亿元、4.6亿元、18.6亿元、6.1亿元和8.3亿元,分别增长3.5%、3.1%、6.5%、6.5%和10.7%。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7.5万亩,增长0.1%,粮食作物总产量13.3万吨,增长0.01%,园林水果产量152.93万吨,增长3.7%。生猪出栏34.2万头,增长9.8%;羊出栏35.05万只,增长2.7%;牛出栏1.2万头,下降30.8%。家禽出栏582.7万只,增长2.6%。肉类总产量4.5万吨,下降2.1%;禽蛋产量1.3万吨,下降0.7%。
二、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63家。按收入法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从产业看,制造业产值增长8.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值下降1.6%。11个产业链完成产值196.92亿元、增长11.1%,拉动全县工业产值增长8.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商用车、高端工程装备分别增长13.1%、8.7%。四大传统主导产业完成产值201.3亿元,增长11.7%。其中,机械制造业、食品酿造业、矿产建材业、纺织服装业产值分别增长19.6%、2.1%、2.1%、-1.8%。分企业看,产值过亿元企业60家,产值增长15.9%;31家新纳入企业累计实现产值16.0亿元,增长297.1%,拉动全县产值增长5.0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工业用电7.1亿千瓦时,增长8.2%。
全县拥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33家,建筑业总产值增长0.2%。全年房屋施工面积108.62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0.43万平方米。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
全县投资项目181个,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124个。全县工业投资增长43.6%,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9.1%,民间投资增长12.3%。
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5.7亿元,下降44.5%;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26.0万平方米,下降7.9%。
全县累计签约项目113个,总投资311.82亿元;新开工项目125个,到位资金88.37亿元,其中过10亿元项目12个,500强投资项目5个。
四、贸易消费和对外经济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9亿元,增长4.1%。从商品看,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1.7%、14.2%。从零售类值看,限额以上智能手机类、石油及制品类、公共网络零售额分别增长14.9%、9.9%、22.2%。
全县实现进出口总额41.6亿元,增长6.5%,其中,出口39.2亿元,增长9.5%;进口2.4亿元,下降26.2%。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041万美元。
五、交通运输和旅游业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150公里。全县共有班线客运车辆110辆,货运车辆34568辆。全县共有货运企业616家,其中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家,具有专用运输资格的企业528家,新增货运企业64家。
全县A级景区达21个,其中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1个、2A级景区7个;拥有省级旅游强镇4个、省级旅游特色村17个、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8个、省级景区化村庄24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精品文旅名镇)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省级星级民宿19个、省级生态旅游区2个、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2个;全年接待游客80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1.5亿元。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亿元,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9.7亿元,税收占比6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亿元,增长0.2%。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06.5亿元,比年初增加48.7亿元,增长10.6%。其中,住户存款440.2亿元,比年初增加44.5亿元,增长11.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17.0亿元,比年初增加23.4亿元,增长8.0%。其中,住户贷款141.5亿元,比年初增加4.0亿元,增长2.9%;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75.5亿元,比年初增加19.5亿元,增长12.5%。
全县实现保险保费收入12.87亿元,增长2.49%,其中财产险公司收入4.95亿元,下降0.82%;人身险公司收入7.93亿元,增长4.68%。全年赔付支出5.77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支出3.71亿元,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2.06亿元。
七、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
全县各类学校243所,专任教师6061人,在校学生88048人。其中,普通中学19所(含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2552人,在校学生33014人。职业中专学校1所,专任教师193人,在校学生2898人。小学学校76所(含教学点),专任教师2422人,在校学生40583人(包含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专任教师和小学在校学生数)。幼儿园学校145所,专任教师811人,在校幼儿10971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专任教师83人,在校学生582人。
全县各类卫生机构518处。其中医院、卫生院2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诊所、医务室78处,农村卫生室405处。卫生机构拥有病床4079张,卫生技术人员3903人,其中医生1536人,注册护士1506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61人。各级医院、卫生院共完成诊疗人数414.79万人次,健康检查14.11万人次。
全年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1013场次。文化馆(站)、图书馆共举办展览、讲座、培训等活动764场次。公共图书馆1个,总藏书量38.2万册,借阅图书29.2万册。博物馆藏品1.07万件。全县文化事业机构共4个,分别是:蒙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蒙阴县群众文化服务中心、蒙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蒙阴县文物保护中心。其中,蒙阴县群众文化服务中心下设图书馆、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全县乡镇文化站10个,其中特级站1个、一级站5个、二级站4个。档案馆1个,馆库面积6840平方米,档案室76个,档案馆藏总量16.55万卷、11.66万件,其中,本年进馆档案8.7万卷、6.2万件。年末广播和电视人口无线覆盖率分别为72%和53%。全年广播节目制作时长426小时,电视台节目制作时长148小时。
体育场地1356处,较上年增加28处。全年举办县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36项次,参加运动员22840人。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奖牌10枚,其中金牌4枚。
八、科学技术、市场监督和治安
全年发明专利授权48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8家,全年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其中新增14家、复审通过6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4家;获批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市级创新联合体1家、市级人才飞地1家;组织2名专家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组织3名专家参加省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2人获奖;组织6名专家参加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2人获奖;成功立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2个;争取对上资金1558.7万元;开展市级成果登记4项;举办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13次,对接高校30余所,服务企业50余家,签订合作协议20余项。
全年市场监督共抽查企业1420家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经营主体1325家次;抽检产品2196批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09起,罚款66万元。
全年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8件115人、审查起诉案件424件569人,其中依法批捕77件104人、起诉349件445人。全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5637起,其中,结案14676起。全县律师事务所5处,专职律师36人,代理诉讼1930件。公证处1处,办理公证文书1649件。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25件。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起,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16人,与去年同期持平;经济损失额11.6万元,下降5.65%。
九、居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48元,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41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8元,增长6.2%。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69元,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080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28元,增长6.2%。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313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0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10人。
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3个,床位1908张,年末共收住1140人。全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福利资金1.37亿元。失业保险参保职工3.8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6.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21万人。
十、气象和生态环境
全县气象台站1处,乡镇区域自动站17处,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处,农业气象观测点1处。全年平均降水量831.7毫米,较常年增加27.6毫米;平均气温15.3摄氏度,较常年偏高1.4摄氏度;全年实施人工降雨20次。
全县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9,较上年改善5.5%;PM2.5、PM10、NO2浓度分别改善5.3%、6.3%和3.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0天。
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240.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