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蒙阴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临沂市人民市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制办大力支持下,蒙阴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切实抓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分三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599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401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38 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幅减少核准类项目,精简、取消前置条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项目323个,项目总投资金额达236.5亿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动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编制公布县乡公共服务事项和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其中县直公共服务事项646项;镇街公共服务事项89项、行政权力事项84项。全面梳理清理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和年检培训事项,公布取消调整县级证明和盖章类材料22项。全面梳理“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分两批编制公布县直各部门“零跑腿”事项 15 项,“只跑一次”事项290项。
(三)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优化公共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编制我县“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对事务性管理服务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五)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天网工程”监控探头1200个,城区治安合成化巡防、农村全覆盖巡防、社区“微”巡防等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综治“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对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单位、部门加强排查整治和风险化解。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活动及金融、财税、证券等领域经济犯罪。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节能减排,圆满完成2017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全力抓好植树造林,新增造林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1.8%。积极推进“河长制”,集中开展“清河行动”,全县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质。完成15项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程,加快推进33个云蒙湖水源地保护工程。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0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4个,顺利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12个、省级示范村4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科学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明确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常务会议一律不予审议,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备案。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2017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制发备案1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行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制度,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多样化法律保障、指导方式,促进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2017年,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5项、各类文件合同40余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构建了“1+7”综合加专业执法监管模式,整合组建8支专业执法队伍。2017年8月底,全面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重新制发了《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蒙政字〔2017〕117号),依法公布全县执法主体62个。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2017年共有52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件,完成了305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同时,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清理出执法队伍。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蒙阴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蒙政办发〔2017〕29号),在全县62个行政执法主体中,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使用《山东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增强执法文书的说理性,涉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要说明裁量基准的采纳理由。
(四)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逐步探索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定期排查制度,按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关键工作岗位三个层次,对涉及人事管理、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权力进行梳理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17年制发的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报县人大备案。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向政协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逐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三)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全年完成审计项目77个,促进增收节支3071万元。全面完成行政执法监督改革,在蒙阴县法制办挂牌设立蒙阴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防止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及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2.3万件。建立网络舆情24小时轮班监控制度、全县舆情月通报制度、自媒体平台台账管理制度及网络评论员制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财税、民生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结合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条例》,建立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法制工作协调对接机制。集中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共排查安全隐患6386起,整改5895起。强化“民转刑”案件预防工作,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
(二)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严格落实《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2017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1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局域网”,扩大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架构,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2017年,全县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60起,调解成功率达98%。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县345个行政村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托诉调对接平台,引入律师和第三方参与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建设,增强办理信访诉求的透明度,2017年办理网上信访案件466件,对信访部门群众满意率达到95.2%,对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96.5%。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及法治能力考查。制定《关于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综合行政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全县103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县统一普法考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定《蒙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蒙发〔2017〕7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要求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乡镇街区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并对报告内容、报告形式、报告时限做了明确规定,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三)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
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保障其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定职能。加快乡镇街区法制室、设备、人员配套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2018年,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快建设“绿富美”新蒙阴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