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坦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蒙阴县坦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蒙阴县坦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8月27日获蒙阴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蒙政字[2024]11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坦埠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80.68平方千米。
规划层次包括坦埠镇全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层次。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以“生态、文态、业态、形态”的四态融合发展为总体目标,强化生态基底、塑造文化内涵、优化产业结构、重塑空间风貌。
到2025年,国土空间格局得到初步优化,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产业延链发展态势显现,绿色生态现代化农牧立体循环产业特色凸显,城乡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建设幸福坦埠初见成效。
到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建立。绿色生态现代化农牧立体循环产业为引领的产业体系逐步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成效凸显,农牧产业、生态休闲等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小城镇功能更加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和发展带动能力显著提升,社区建设及乡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镇村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耕地、林地布局得到全面优化,建设成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生态宜居城镇。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方向。以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导向,推进村庄空间布局优化,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格局,引导乡村功能转型。构建优质普惠的配套模式,有序推动各级设施共建共享和相互补充,统筹考虑人口因素,全面提升泉林镇设施配套的可及性和现代化水平。
(二)统筹划定控制线。规划到2035年,镇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62.5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37.94公顷;镇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06.1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2.11公顷。
(三)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构建“一心一轴,两带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是结合镇驻地形成城镇综合服务中心。“一轴”是G342 国道形成城镇发展轴。“两带”是沿梓河、坦埠西河形成的生态景观带。“四区”分别为农业生产区、生态保护区、城镇综合服务区和特色产业发展区。
(四)合理划分规划分区。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加强镇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镇域层面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等规划分区。
(五)完善配置支撑体系。合理分流城镇客运和货运交通,完善城镇路网体系;结合绿地系统和滨水空间,建立慢行道路交通体系;加强镇区内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构建覆盖镇域的“镇驻地-中心村-基层村”的乡村社区生活圈3级公共服务体系,分级优化镇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搭建“功能完善、服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附件:《蒙阴县坦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主要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