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野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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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县野店镇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蒙阴县野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野店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野店镇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不定期公开镇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和社会救助等内容。结合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向办事群众发放办事指南手册、一次性告知单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2022年,野店镇共在政府外网、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20余条,包括工作动态、财政和服务等信息,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内容。着重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用权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等内容,细化公开内容,做到积极主动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和多方位公开,确保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政务公开便民化、高效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野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均张贴于镇驻地公开栏内,并在便民手册、简报内实时转载,查阅室设专人解答群众疑问并予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野店镇人民政府公开办公地点和电话,安排专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公开政府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2021年,野店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野店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

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处、开设政务新媒体1个、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1处、设立政务开工专区1处。

(五)监督保障

野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民生事业、社会帮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同志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总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结果

2022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不足和差距;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站,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关于加大沂蒙六姐妹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和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关于加大绿色循环养殖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并就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答复。

(三)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2年,野店镇人民政府采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提升公开质量。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蒙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定期更新工作动态。结合清廉村居、“讲故事、学理论”、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村党支部领办志愿服务队、党代表基层调研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及时更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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