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常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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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常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临沂市蒙阴县常路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方面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蒙阴县常路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常路镇常兴路59号;邮编:276221;电话:0539-4538102;电子邮箱:45381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常路镇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

1、常路镇时刻牢记“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具体制定了《2021年常路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制而行。健全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2、常路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共公开规划计划7条;机构设置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公开指南2条;信息公开年报13条;镇街动态290,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3条、

3、解读回应情况常路镇人民政府2021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均张贴于镇驻地公开栏内,并在便民手册、简报内实时转载,查阅室设专人解答群众疑问。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召开村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公开信息并予以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常路镇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蒙阴县常路镇山泉官庄村村民冯宗利委托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以邮寄的方式向我镇申请公开冯宗利合法拥有的位于山东省蒙阴县常路镇山泉官庄村的承包地块征地拆迁或项目征收的政府信息:1、征地批复文件;2、一书四方案;3、征地公告;4、用地批复;5、规划批准文件;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登记材料;8、征收实施方案;9、征收补偿协议;10、支付征地的各项费用的材料;1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材料;13、立项批复。

申请答复处理情况:冯宗利申请的 1、2、3、4、6、7、8、9、10、11、12项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地块位于蒙阴县常路镇山泉官庄村,在蒙阴县综合物流园区拟用地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该园区用地不能征收。该用地待省市批复农转用手续后,拟采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进行土地供应,申请的政府信息系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因此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申请的第5项信息,该项目规划批准文件需在供地后再办理,现阶段不存在。申请的第13项信息,该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此文件不存在。因此,并不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常路镇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紧紧围绕简政放权、重大民生、重点项目等重点领域工作,突出公开重点、明确公开要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处、开设政务新媒体1个、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1处、设立政务开工专区1处。

(五)监督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制定印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守好网络安全,规范我办政务平台管理。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督察,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各方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责任,本着“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保证每一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与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1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总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常路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督促与帮助之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具体如下:

1、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足。常路镇能够保证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开展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同时制定好相应培训计划,但计划之外的系统培训较少,学习的主动性欠缺,还没有完全做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2、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不足。虽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且需要被人民群众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信息以及社会关注热点信息能够保证及时发布,但对于一些小众却典型的问题及处理方案发布及时性不足。

3、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化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过于呆板,公开方式过于单一,不利于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理解,同样不利于政府对群众反馈信息的及时处理与自身工作的改进。

2022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继续坚持按照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并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做好学习成果的巩固工作,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努力完成“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2、拓宽渠道。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多形式的向社会和群众真实反映政府工作情况,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短时间内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3、完善制度。在贯彻落实好《条例》相关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常路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打造好制度“牢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常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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