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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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蒙阴县政府网站(http://rs.mengyin.gov.cn)上刊登,如有疑问,请联系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4271268,通信地址: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276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县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人社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1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全年总体情况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本年度我局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发生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动态更新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所有公开信息未经三审一律不予发布,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避免编辑差错引发负面舆情。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责任股室、二级机构及时报送领域重点信息,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季度、阶段性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相关要求,及时对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部门职能,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增强信息公开公信力。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营,及时转载与发布国家、省相关的重大时事消息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相关信息。

积极拓展政务公开的新平台、新途径,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五)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常态化信息公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股室、二级机构间沟通协作,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对省、市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定期修改网站错敏词及个人隐私问题,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总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比如就业创业领域较多发布一些常规性的招聘培训信息,创业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未能全面体现。

(二)改进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一体、职能明确、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立足人社职能,提升政务公开的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关心的领域,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动态调整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及时公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民生保障领域救助人员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加大物业、环卫、家政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2件,均已答复办结,办结率为100%。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情况

通过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采取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媒体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定期自查自纠,检查内容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删除失效的目录和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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