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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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利用政府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注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盼,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及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形式进行解读;对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和便民利企措施,及时发布信息公布于众;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侵财类案件及打击违法犯罪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发布预警信息提示,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2023年,通过蒙阴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蒙阴公安抖音号等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涉及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560条,行政处罚42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80.5万元。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等情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从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办理内容和工作责任,确保县公安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严格、规范运转。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要求,建立网站信息审查制度,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经保密审核后主动公开,要求AB角色互查,杜绝文字错误和敏感信息公开。根据网站栏目调整情况,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依据。同时加强信息工作培训,建立科室、单位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公安局共有政务服务新媒体平台2个(“蒙阴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蒙阴公安”抖音号),运营状况良好。2023年,微信公众号“蒙阴公安”拥有关注量34660人次,共发布作品575条。抖音“蒙阴公安”拥有粉丝13000人次,共发布作品63条。县公安局不断丰富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充分发挥微信、抖音使用广泛、灵活性强的优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公安工作信息发布和群众回应工作,不但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而且更好地服务了社会民众。

(五)监督保障。2023年,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公安局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督,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时限要求,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全年共自行开展4次业务培训,有效保障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质量没有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

2023年,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

(一)完善制度,压实责任,认真落实。根据政策解读工作指引,落实责任主体,从政策制定、措施、重大突破创新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释政策,不断扩大政策影响,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积极公开,增强信息透明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利用政府网站等权威渠道,及时高效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三)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平台建设方便的创新实践情况。无。

                             

                                                  蒙阴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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