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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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蒙阴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蒙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ngy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蒙阴县蒙山路198号;邮编:276200;电话:0539—4271176;传真:0539—4271892;电子邮箱:myxfxx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公共查阅场所、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言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和链接,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信息查询场所等栏目,方便了群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信息审查,对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从签批环节开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政府公文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县未发生正式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有关居民多通过门户网站长信箱、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等方式进行咨询,对相关答复均表示满意和理解。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我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01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街道、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社会评议,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12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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