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蒙阴县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了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职能的转变,提高了政府信息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水平。主要实施情况如下:
一、搭建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蒙阴县人民政府结合《条例》要求,相继开设了领导机构、组织机构、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党政要闻、党政公文、专题专栏、计划规划、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图片新闻、应急管理等栏目,并将根据公众信息需求,适时添加或更新栏目。为确保栏目内容及时、准确、严谨,先后召开了三次调度会议,要求县直各部门按职能定期上报相关信息,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及时添加。
二、完善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为确保社会公众能够根据自身需求,便捷、顺利查询到相关政府信息,在党政信息网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对公民或法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由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进行严格审查,除属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或涉及保密、敏感内容的,均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不详尽、表述不清的,予以协助完善并及时答复。
三、其他事项
目前,党政信息网所设立的栏目基本能够体现《条例》的要求,但考虑到社会的多样化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适应了社会的进步与需求,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其认知率仍不高,突出表现在申请公开方面不尽如人意。下步,将积极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将公众需求与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二是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在现有栏目及时更新内容的基础上,下步将围绕群众关注事项,结合县情实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贴合社会需求、贴合群众需求。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