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为做好我县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8】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本年度,全县集中现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休息日除外)。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确保“应贷尽贷”。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贷款网上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贷款学生要认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续贷的学生需在高校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现场审核。
(二)贷款申请受理。
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1、首贷材料:必须2人到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④《申请表》原件;
⑤户口簿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2、续贷材料: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1方到场即可。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新的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支付宝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五、工作要求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学生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蒙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39-4810373
蒙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