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2023年度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蒙阴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2023年度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传染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情况。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是否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二)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人员是否持有《预防接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场所内是否公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是否告知和询问,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是否有相关记录,购进、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三)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是否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并落实,是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医疗器械是否遵循“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四)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情况,是否有混入生活垃圾现象,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否有备案,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档案并保存完整,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定期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实验室内有设生物危险标识和级别标志。
四、工作时间
2023年5月4日—2023年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提高对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得以全面提升。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和防御能力。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震慑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