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2〕32号文件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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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动援企稳岗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各市要积极应对就业形势变化,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及时推出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措施,加大稳岗促就业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二、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服务。要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专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急需紧缺职业 (工种 )调查,深入企业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动态用工需求台账,“一企一策”,有针对性缓解用工压力。

三、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要把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落实。要加强典型宣传引导,选树一批优秀企业用工服务专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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