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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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是农村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蒙阴县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环保行业扶贫会议精神,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分析我县贫困村饮用水源地现状形势,细化饮用水源保护目标任务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将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重要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任务,真正为困难群众健康把好“水关”。

2017年,完成了38处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切实将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重要责任,为贫困群众解决了吃水困难、吃水安全问题。2018年,在前期项目建设基础上,对45处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进行了提升完善, 对其余2处水源地管护情况开展了“回头看”,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饮水质量,确保为群众吃水提供长期安全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有序推进贫困村水源地完善提升工作,蒙阴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生态科同志任成员的贫困村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靠上,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同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制度。

二、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保证了项目的合法有序推进;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项目调度制,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其次,加强项目现场督导,针对贫困村不同情况,开展现场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让贫困群众吃水方便,用水安全,保质保量完成环保扶贫任务。

三、项目验收

蒙阴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组成竣工验收组于2018年8月至12月,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施工资料等方式对贫困村水源地保护提升完善工作进行了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安排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四、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

各乡镇均选聘饮用水源地管理员,负责对本辖区的饮用水源管理与监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明确属地管理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专兼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人员,成立各级环境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环保工作。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全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工作机制。设立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违法排污有奖举报电话,鼓励支持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形成合力。

五、保护工程实施成效

通过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实施,完善了水源地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水源质量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解决了群众饮水安全的后顾之忧,群众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给予高度认可,对环保扶贫工作给予充分的赞誉,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深环保工作与村民生活的关系。

  

附件【附件2 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升工程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1 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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