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立足水利实际,发挥好法治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扎实履行法治水利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专门抓的水行政法治建设组织网络构架。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统领水利工作,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
(三)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照《中共蒙阴县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程序,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并主动请县法制办把关审核。
(四)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水利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开展“权力清单”梳理,落实权力合并、取消、调整、梳理等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符合法定职能。完成“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营造良好水利营商环境。
(五)加强河湖监管。主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对标、自我加压,创新全域绿水“1343”工作模式,县内178条河流提前一年完成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共巡河湖1100余次,解决问题125个,问题整改到位率达100%、巡河率达100%、巡河APP使用率达100%。实行“河湖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将河道水库、沟渠汪塘“全域绿水”行动列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要任务,实行岸上岸下一体治理、一体保护,累计出动人员9000余人次、机械710台次,清理垃圾638吨,整改“四乱”问题300余个,修复破损公示牌50余处。同时,集中人力、物力,核实整改卫星遥感疑似问题、省市暗访反馈问题91处,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六)依法防御水旱灾害。深入贯彻执行省防指、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抓实上半年抗旱工作的同时,开展汛前拉网式大检查,全面落实防汛行政领导负责制、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修订完善了《蒙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实行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研判雨情、水情、工情,发布预警信息1.2万条,无一人伤亡、无一人失联,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七)依法化解矛盾。将调解作为维稳工作的重要手段,并纳入科室目标管理。对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运行、河湖长清“四乱”整治行动、河道治理等工作中易发生的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办理群众来访、12345热线第一时间解决,给予满意答复。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对法律法规系统学习不够,行政检查经验少、业务能力不高,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合法性审查专业人员少,且对法律专业知识理解不深、把握不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水利行业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新时代水利发展新要求,因执法人员、行政强制等职能划转,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健全,河湖、小水库等监管上存在短板,还不能满足行业强监管和依法治水要求。三是普法学法宣传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有待于完善,日常宣传力度不够,多在“世界水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水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次数少,形式较为单一。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水利法治重要事项,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组织研究制订《蒙阴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蒙阴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法治对水利改革发展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强化法治思维。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将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个人学习计划,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带头研讨。同时,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借助灯塔党建在线、沂蒙普法等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掌握要义,做到入心入脑入行,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三)强化服务能力。立足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水利部门权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主动认领水利监管事项。对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从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上,提出指导性意见, 确保了水行政监督检查行为规范有序。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把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水利行业监管力度,并从体制、机制入手,指导建立了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不折不扣落实到水利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为建设美丽富强幸福新蒙阴提供坚实水利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幸福河湖为总体目标,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八五”普法部署安排,不断加强《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水环境。同时,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强化水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水资源节约保护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加强与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执法联动,形成分工明晰、权责明确、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检查机制。同时,加强法治审查队伍建设。
蒙阴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