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份蒙阴县公安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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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份蒙阴县公安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

行政执法决定履行情况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日期

1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已执行

蒙公(坦)行罚决字〔2025〕511号

巩**

行政处罚

2025年8月9日,违法行为人巩**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将自身电话号码:175********、175********用于帮助拨打诈骗电话。2025年8月11日,违法行为人巩**到坦埠派出所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巩**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蒙阴县公安局

202508

2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已执行

蒙公(旧)行罚决字〔2025〕510号

赵**

行政处罚

2025年8月5日,旧寨乡大洼村村民赵**在旧寨乡董梁高速大洼段施工工地
盗窃电镐、喷水壶等建筑工具,价值约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赵**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蒙阴县公安局

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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