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蒙政办字〔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并经县委同意决定,现将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蒙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蒙政发〔2022〕3号)有关要求,做好调研、评估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蒙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蒙政发〔2021〕4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附件:1.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1

蒙阴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县财政局

2

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3

蒙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4

蒙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

县住建局

5

蒙阴县国有土地上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县住建局

6

蒙阴县生产安全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县应急管理局

7

蒙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县林业局

8

蒙阴县防火检查站管理办法

县林业局

9

蒙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


附件2


蒙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内容摘要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承办单位

1

蒙阴县林地保护规划

1、分析林地现状、问题和规划的紧迫性、必要性,以及与空间规划的关系。

2、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任务。按照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提出区域林地分区与布局方案、保护利用方向及管理措施。

3、提出林地分级保护、占用林地规模测算和森林保护的措施及相应工程。大力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提出林地资源质量评定、供给总量、结构优化、发展重点、时序安排等内容。

4、列出分类经营、林地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森林质量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的规划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内容等。

1、《森林法》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号)

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12月


蒙阴县林业局

2

蒙阴县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对现状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分析自然保护地现状资源特点、上一轮规划完成情况,建设中的优势不足,明确自然保护地的性质、定位、保护对象、发展目标,划定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功能分区,测算自然保护地内生态容量,根据各功能分区管护目标规划科学合理的保护恢复、科普宣教、景观文化、生态旅游、基础工程、土地利用、社区共建等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12月

蒙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