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蒙政办字〔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现将《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


序号

政策

名称

部门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享受

主体

享受条件

咨询电话

1

蒙阴县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县人

力资

源和

社会

保障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

符合条

件的企

1.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2.签订劳动合同;

3.为所招用的人员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

0539-4274244

2

蒙阴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奖补政策

县住

房和

城乡

建设

省级财政根据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覆盖率,按照农村户厕每户每年30元、农村公厕每座每年6000元左右的标准予以奖补,列入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市、区),由县级财政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管护平台建设、抽粪车配置维护、管护保洁人员工资、户厕抽粪费用等,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3〕1号)

符合条

件的企

业或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县区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整县制市场化运营模式的改厕后续管护公司或单位。

2.未采用整县制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县区,由各县区负责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队伍享受。

0539-4276452

3

蒙阴县境内首发上市企业分阶段补助政策(拟境内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阶段)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拟上市企业在证券机构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以上市为目的的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

拟境内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0539-8476077

4

蒙阴县境

内首发上

市企业分

阶段补助

政策(拟

境内上市

企业进入

辅导期阶

段)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拟上市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完成报备正式进入辅导期后,给予财政资金支持20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

拟境内上市企业进入辅导期。

0539-8476077

5

蒙阴县境

内首发上

市企业分

阶段补助

政策(拟

境内上市

企业辅导

验收合格

阶段)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拟上市企业通过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辅导验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25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拟境内上市企业辅导验收合格。

0539-8476077

6

蒙阴县境

内首发上

市企业分

阶段补助

政策(证

监会注册

阶段)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拟境内上市企业获得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给予财政资金支持50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拟境内上市企业完成证监会注册。

0539-8476077

7

蒙阴县境

内首发上

市企业分

阶段补助

政策(成

功境内首

发上市阶

段)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拟境内上市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并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额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拟境内上市企业成功境内首发上市。

0539-8476077

8

蒙阴县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补助政策(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或市外创新层挂牌企业迁至我市注册和纳税的)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对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或市外创新层挂牌企业迁至我市注册和纳税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20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新三板挂牌企业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或市外创新层挂牌企业迁至我市注册和纳税。

0539-8476077

9

蒙阴县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补助政策(在“新

三板”基础层挂牌或市外基础层挂牌企业迁至

我市注册和纳税的)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或市外基础层挂牌企业迁至我市注册和纳税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或市外基础层挂牌企业迁至我市注册和纳税。

0539-8476077

10

蒙阴县新

三板挂牌

企业分阶

段补助政

策(从基

础层升层

至创新层

的)

县地

方金

融监

督管

理局

从基础层升层至创新层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1〕118号)《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上市资金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临金监字〔2023〕50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新三板挂牌企业从基础层升层至创新层。

0539-8476077

11

蒙阴县延续实施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县税务局

延续实施分档减缴残保金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3年(含)起5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4号)

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 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 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539-7412366;

0539-4811003

12

蒙阴县延续执行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县税务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延续执行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有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即自2023年(含)起5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我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缴残保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4号)

符合条

件的企

我省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

0539-7412366;

0539-4811003

13

蒙阴县重点群体创业税费优惠政策

县税务局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3〕17号)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0539-7412366;

0539-4271095

14

蒙阴县重点群体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县税务局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3〕17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

1.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

2.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0539-7412366;

0539-4271095

15

蒙阴县退

役士兵就

业税费优

惠政策

县税务局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3〕17号)

符合条件的企业

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0539-7412366;

0539-4271095

16

蒙阴县退

役士兵创

业税费优

惠政策

县税务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3〕17号)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0539-7412366;

0539-4271095

  

【文字解读】《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
【简明问答】蒙阴县2024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