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蒙政办字〔2017〕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为切实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维护国家招生考试的严肃性,确保我县高考、中考、会考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招生考试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考试安全工作
教育招生考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千万学子未来的发展,事关教育的公平公正。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
(一)成立考试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委宣传部、保密局、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食药监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的考试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考试中心。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下旬开始持续至整个高考、中考、会考期间)
1、“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由县工商局牵头会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查处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信息和违法行为。
2、“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宣传、教体、保密、通信等部门,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要安排专人利用网络信息监控技术,对微博、QQ群、微信群等涉及组织作弊、替考的有害信息和舆情进行监测。要及时发现、准确研判、快速处置各类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和舆情,依法查处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3、“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由公安、住建、环保、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集中行动,重点对考点周边的旅馆出租房、建筑工地,环境污染、商铺、流动摊贩等进行排查和清理,为考生提供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
(三)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1、试题与答题卡运送环节。建立从市保密室到县保密室、从县保密室到考点保密室、从考点保密室到考场三个阶段的全程监控监管。
2、试卷在保密室保管环节。保密室要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全程录像监控,并与省、市指挥中心联网,实行视频6小时回放制度。安排专人掌管保密室防盗门钥匙,确保两人同时开锁才能打开保密室防盗门。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公安人员要全程参与试卷保密工作。
3、试卷分发使用环节。试卷分发场所必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并实行回放查看、报告制度。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必须由县教体局的正式在编人员组成。同时要加强对考场中未使用试卷的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泄密事件。考后,备用卷等试卷逐级回收、清点、验封。
4、考试组织实施环节。负责纪检监察人员要参加考点监控。每科开考前和结束前,考点必须安排一名副主考对司铃工作进行监督。要认真核对司铃、考场、监控室时钟,确保显示时间一致。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纪律要求,严把考生入场关,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严禁大规模考生作弊和替考行为。
(四)建立考试安全举报机制
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并处理考试安全隐患,同时震慑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考试期间,县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4271340、4271296,举报信箱:e371328@sdzs.gov.cn。各考点要及时公布考试期间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认真自查自纠,县教体局要组织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对县区保密室和考点进行考前综合检查。查找漏洞和问题,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纠正。对省市招委会联合检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到位。
2、加大考试检查和巡视力度。对所有考场使用电子监控器、无线信号屏蔽仪、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仪、考生指纹识别仪、考生身份证识别仪,强化对考试违纪舞弊的技术防范。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舞弊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三、搞好组织培训,切实抓好考试实施工作
1、设立考试指挥中心。考试期间,有关人员要在指挥中心坚守值班,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2、层层签订责任书。县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考区主任与考点主考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县教体局、考点与所有涉考人员都要层层签订相应的工作责任书。
3、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监考教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操作规程、涉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所有监考教师、工作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按规定程序要求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4、抓好考试过程管理。严格监考教师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选聘标准与选聘程序,做到岗前培训,合格上岗;按要求抽调监考教师,坚持随机确定监考场次、每场轮换监考的做法;认真做好各项巡查和监控工作;完善防范打击利用高科技通讯手段作弊的措施和办法;继续加强对考场周围环境的治理,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清理,管好考点大门,确保考点及人员安全。
5、认真落实高考值班和报告制度。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和报告工作。考务指挥平台、加密传真、手机、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机。考试情况县教育考试中心要一场一报,有问题随时报告。
6、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加强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加大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考试光荣、违规非法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有关涉考条款的宣传工作。要求所有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生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要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好考试各项防范工作。
2、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宣传、通信等部门完善各类无线或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等应急预案。
3、对考前、考中发现并证实试题被盗、失密、丢失等重大事件,要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各级考试安全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4、加强考试招生计算机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管理,严格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严格信息存储和备份管理,严防木马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
五、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考、中考、会考顺利进行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招生考试工作要实施“一把手工程”,把招生考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负总责。教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做好考试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新闻宣传部门要把握好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密切注意舆情动向,加强舆情研判,引导媒体作正面宣传,努力为招生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和考点安全保卫工作;公安、宣传、教育部门要针对手机网络一体化的新形势,建立考试负面舆情与有害信息处置机制,考试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舆情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交警部门要维护好考试期间的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特别是英语听力考试时,个别路段要实行管制;卫生、食药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饮食、用药安全;电力部门要做好电力设备检查、维护,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供应;联通、移动、电信部门要自觉维护大局,考试期间重点时段,要根据考试周边环境治理需求,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考试安全工作。住建、环保部门要对考点学校周围的建筑工地进行整顿,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围的建设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无环境污染。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周边秩序的管理,严禁商贩在考点周边设摊叫卖。财政部门要建立教育考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考试经费。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努力为招生考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今年全县高考、中考、会考工作顺利进行。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