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2022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2022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蒙政办字〔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蒙阴县2022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蒙阴县2022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为推进《蒙阴县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提高我县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应急保障体系框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实现较大提升。全县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建成县综合和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应急信息一体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形成科学高效的7×24小时应急指挥保障体系。

——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全县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一般亡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综合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协同作战水平大幅提高。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

——形成以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布局乡、村级应急物资调配点。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2022年年底前生活保障类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实现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救助。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阻断道路24小时内应急抢通率明显提高。

——大疾控体系构建基本完成,传染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积极推进蒙阴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强化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设,实现重大灾害事故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

1.完善领导指挥体系。加快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体制,逐步理顺公共卫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领导体制。组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和指挥机构,加强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编办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统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标准,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等保障能力。推进蒙阴县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建设。立足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需要,加强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等设备设施应用,完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和通讯保障平台,提升现场应急指挥保障能力。(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应急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完善应急专家委员会制度,分行业分领域建立专家库,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首席专家,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决策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5.加快实施综合风险普查。完成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开展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调查,摸清风险底数,查明抗灾能力,建设风险数据库。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县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植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险视频监控体系,优化气象、环境、地质、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提高大中型水库及骨干河道洪水预报、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控、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等风险预警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地震台、县公安局、县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建立公共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制度,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研判,动态掌握公共安全形势。探索构建台风、洪水、重大疫情、燃气管道泄漏、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等突发事件预测分析模型,提升预测分析研判精准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自然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加强灾害防护设施建设,增强工程防御能力,提高灾害防控水平。推进城市房屋除险改造,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地震台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御水平。按照城市地震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标识齐全、管理规范的城市避难场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县水利局负责)

强化蒙山区域等重点林区火灾防控,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县林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2022年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努力恢复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加强安全风险信息化、智能化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非煤矿山源头治理,推进安全智慧矿山建设,2022年年底前县、企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测高陡边坡坍塌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持续加强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领域专项治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推进城镇燃气隐患整改,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完善房屋安全保障,强化邮政安全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类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运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10.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设,依托乡镇应急消防站、县森林消防队伍,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等灭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2022年年底前打造县建成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11.加快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要求,建强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救援理念、职能、方式转型升级。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在事故救援、防汛抗旱、山岳、道路抢险、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急救援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国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直升机起降点建设,提升航空救援基础支撑能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4.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按规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发展壮大蒙山救援队、闪电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应急推演演练

15.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应急推演演练。各级政府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举办综合性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预案演练。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巨灾典型情景构建和应急推演。立足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洪涝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大规模网络信息瘫痪等典型情景,构建巨灾情景工作方案,开展应急任务与能力分析,制定完善应对措施,编制巨灾应急预案,开展巨灾应急推演。(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地震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18.理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加强各类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各环节的衔接,加快构建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运机制。(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和方式、布局,形成以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布局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类加强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援处置、应急交通、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物资储备。(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重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制定年度重点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科学确定储备方式和比例,补齐补全应急物资储备缺口。根据灾害事故处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不断加大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粮食和储备中心、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提升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网络互联、信息互通、业务协同、节约高效的一体化应急物资管理体系。2022年年底前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全过程管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和储备中心、县大数据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坚持急用先行、优势优先发展的原则,发挥基础较好的制造企业优势,升级改造现有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统筹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应急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23.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2022年年底前,县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播流行,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设置,实现对感染者或疑似者的有效防控。加强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药物医疗器械检验和评价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推广“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标准规范,加强体育馆、展览馆等封闭式大空间建筑资源调查,在突发重大疫情时,能够迅速搭建大规模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合理规划布局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设置标准,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快紧急医学处置能力建设。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依托县内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加强与周边地区卫生应急救援的联动,形成县、乡分级分类、综合与专科兼顾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综合类、烧伤类、中毒类、核辐射类、骨科类等伤病救治能力。依托医疗机构建设核辐射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中心,提升核辐射救治能力。建立应对典型突发事件的医务人员、急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资源配置方案,逐步实现功能模块化、单元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6.提高灾后疫情研判和风险防控能力。健全灾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提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水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科学运用公共卫生策略,加强心理支持和精神卫生干预,确保重大灾难后有需求的受灾人群及时获得心理救助服务。加强医学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27.加快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公路、管道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交通保障和支撑能力。大力提升重要节点城市资源配置,扩大交通多样化有效供给,打通交通服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应急运输协调调度。整合各种交通信息资源,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的统筹管理,提升综合运行监测、协调联动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分析、应急信息服务等能力,实现与综合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的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公路中心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应急交通救援和应急运输队伍建设。依托骨干道路运输企业,明确人员和装备、物资等要素配置标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30.提升应急交通保障韧性。积极推进公路、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监控设施建设,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加强交通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加大综合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牵头,县交警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畅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完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现各类应急装备、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运输转运免费通行、优先通行。加强交通战备应急投送能力和运输保障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2.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制定应急资源共享清单、交换渠道、评价机制,实现应急管理部门、通信主管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和战时应急信息共享。提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灾害事故现场通信保障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灾害多发、重要区域建设抗灾超级基站、基础设施及相关防护设备,提升公众通信网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县委网信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保证在城市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和地质灾害等信号屏蔽严重情况下,快速建立前方通信平台,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通信保障要求。加强370M无线应急专网系统建设和无线通信终端装备配备,按要求推广卫星电话、宽带卫星等小型、便携应急通信装备的下沉配置。增强各通信终端信息互通能力,确保复杂条件下灾害现场信息与指挥中心互通顺达。逐步加强设备配备、维护和更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5.加强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加快县级应急通信基地建设,配备必要的场地、车辆、装备、专业人员,加大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力度,提升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技术支援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应急科技装备能力

36.加强应急技术研究。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加快完成城市应急感知系统、化工企业全风险评价与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智能检测与控制平台、矿山防治研究与监控、防护涂料的制备与应用、火场应急封堵隔离材料等课题研究。(县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聚焦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需求,加强矿山救援、地震救援、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污染清理、环境监测、医疗救护、防护用品等领域应急装备的配备,加快应急保障及消防车产业建设项目的建设,逐步提升各行业领域装备水平。(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发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生命线工程等行业领域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检验检测等应急技术服务,加强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改革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39.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开展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政务新媒体品牌。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积极推动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场馆。(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作。深化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42.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按照“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机构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新技术更新换代,积极落实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数据和业务标准,推动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集聚应用。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全县“智慧应急”工作架构。(县应急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导检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文字解读】蒙阴县2022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