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蒙政办字〔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新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前几年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获批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统筹县域协调、城乡一体、减排节能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2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69亩以内。

      (二)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22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0亩,工矿仓储用地73亩,住宅用地228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0亩,交通运输用地138亩。

      (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在2022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县城规划区(包含经济开发区、蒙阴街道沂蒙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681亩,垛庄镇孟良崮工业园及其余各乡镇计划供应88亩。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础设施类项目用地以及经济开发区、垛庄镇孟良崮工业园、蒙阴街道沂蒙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区重点项目用地,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供应,其余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突出保障经济发展,服务支撑项目用地,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以及国家、省、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工业项目用地提倡和鼓励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并全面推行网上招拍挂制度。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区要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供后的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大供后监管力度,建立供后监管机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预防土地闲置浪费。


附件: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亩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

及水

利设

施用

特殊用地

小计

公租房用  地

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用地

其他用地

蒙阴县

769

90

73

228

228

240

138


  

【文字解读】蒙阴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