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蒙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蒙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蒙政办字〔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增强文件制定计划性、科学性、有序性,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5号)要求,现将《蒙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蒙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蒙政发〔2018〕5号)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蒙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蒙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提报单位

1

蒙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县林业局

2

蒙阴县防火检查站管理办法

县林业局

3

蒙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县司法局

4

蒙阴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县财政局

5

蒙阴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县教体局

6

蒙阴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县规划编制中心

7

蒙阴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县人民银行

8

蒙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

县烟草专卖局

9

蒙阴县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办法

县审计局

10

蒙阴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