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22号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5〕-22号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5〕9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蒙阴〔2025〕-22号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5〕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对〔2025〕-22号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进行挂牌出让。同意请示中拟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和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竞价取得方式。
〔2025〕-22号地块位于纵一路(规划)以东,横二路(规划)以北,拟出让土地面积53371平方米。
〔2025〕-23号地块位于横二路(规划)以南,纵一路(规划)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5488平方米。
〔2025〕-27号地块位于横一路(规划)以南,政府储备土地以东,横二路(规划)以北,拟出让土地面积31612平方米。
〔2025〕-24号地块位于蒙阴宽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土地以南,庐山路以西,拟出让土地面积16828平方米。
〔2025〕-25号地块位于342国道以南,蒙山三路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9768平方米。
〔2025〕-26号地块位于蒙阴经济开发区汶河二路以南,巨山变电站以西,拟出让土地面积19777平方米。
二、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方案积极做好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三、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条件要求,及时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