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15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5〕-15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5〕43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蒙阴〔2025〕-15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5〕2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对〔2025〕-15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进行挂牌出让。同意请示中拟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和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竞价取得方式。

〔2025〕-15号地块位于新城路以南、三公路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30092平方米。

〔2025〕-16号地块位于垛庄镇崮兴街以南、山东金茂塑业有限公司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62680平方米。

二、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方案,积极搞好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三、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条件要求,及时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