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阴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蒙阴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蒙政字〔2025〕5号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实施〈蒙阴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蒙综执字〔2025〕11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蒙阴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的规划分析、规划目标及各项体系规划基本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内容全面、成果齐全,符合省、市有关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符合蒙阴县实际,可作为蒙阴县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你单位要牵头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全县环境卫生质量。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