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1号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5〕-1号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5〕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蒙阴〔2025〕-1号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对〔2025〕-1号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进行挂牌出让。同意请示中拟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和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竞价取得方式(具体见附件)。

〔2025〕-1号地块位于云蒙路以南、蒙山三路以西,拟出让土地面积99720平方米。

〔2025〕-2号地块位于和山路(规划路)以东,宝德路(规划路)以北,拟出让土地面积50846平方米。

〔2025〕-3号地块位于纵一路(规划)以东,易达路(规划)以西,拟出让土地面积33879平方米。

〔2025〕-4号地块位于蒙阴县益达兔业有限公司土地以南,蒙阴飞达矿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土地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927平方米。

〔2025〕-5号地块位于新城路以南,蒙阴福达纺织有限公司土地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9287平方米。

二、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方案积极搞好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三、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条件要求,及时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