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7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17号等

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4〕10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蒙阴〔2024〕-17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4〕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2024〕-17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进行挂牌出让。同意请示中拟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和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竞价取得方式。

〔2024〕-17号地块位于兴隆路以东、蒙阴城投宝丽置业有限公司以南,拟出让土地面积3676平方米。

〔2024〕-18号地块位于蒙阴街道新庄村、东住佛村土地范围内,拟出让土地面积21225平方米。

〔2024〕-19号地块位于宝德路(规划)以北、蒙山四路以西,拟出让土地面积25673平方米。

〔2024〕-20号地块位于桃墟镇松林子村土地范围内,拟出让土地面积12292平方米。

二、你局要按照挂牌出让方案积极搞好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三、你局要按照挂牌出让条件要求,及时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