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界)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临沂段)工程等2个项目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界)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临沂段)工程等2个项目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1〕16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界)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临沂段)工程等2个项目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1〕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拟定的划拨供地方案,具体如下:

(一)将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函[2021]360号文件批准的181500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建设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界)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临沂段)工程蒙阴段,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将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函[2020]1056号文件批准的31279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山东高速新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于建设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项目蒙阴段,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划拨供地方案。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