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旧寨乡东彭吴、西彭吴村2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旧寨乡东彭吴、西彭吴村2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蒙政字〔2023〕47号


旧寨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报请批准旧寨乡东彭吴、西彭吴村2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旧政字〔20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乡上报的《蒙阴县旧寨乡东彭吴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蒙阴县旧寨乡西彭吴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二、要加强与旧寨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庄发展和建设整体水平。

三、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落实规划,指导村庄建设。如确需调整或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