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MY201工程与文化路人防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变更MY201工程与文化路人防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

蒙政字〔2023〕26号


县发改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我县MY201工程与文化路人防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进行变更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建设主体由县住建局变更为县发改局,即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MY201工程与文化路人防工程项目,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做好上述工程原已获审批的四项手续(用字第3071328202101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地字第37132801202200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132801202200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鲁(2022)蒙阴县不动产权第0002228-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及后续报审手续的审批工作。

特此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