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购)蒙阴县曹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引号:
myx/2023-0000013
主题词: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1-23
发布时间:
2023-01-25
发文字号:
蒙政字〔2023〕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
效力状态:
生效中
统一编号:
无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购)蒙阴县曹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蒙政字〔2023〕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购)蒙阴县曹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收回(购)蒙阴县曹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391.35平方米。
二、同意该宗土地的收回(购)补偿价格以县住建局与土地的权属单位、住户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
三、请你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土地收回(购)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