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垛庄镇朝仙桥村等12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垛庄镇朝仙桥村等12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蒙政字〔2022〕132号


垛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垛庄镇朝仙桥村等12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垛请字〔202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朝仙桥村、后里、大山寺、丁旺庄、凤凰峪、华兴、皇营、开源、石旺河、双石峪、兴和、杨树底等12个村村庄规划。

二、要加强与垛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庄发展和建设整体水平。

三、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落实规划,指导村庄建设。如确需调整或修改,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