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蒙阴县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实施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蒙阴县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实施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

蒙政字〔2022〕103号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授权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实施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蒙阴县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公司)实施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设期及经营期产生的资源处置权由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处置,处置收益归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公司所有。

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5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蒙阴县森林保育水利工程,对蒙阴县区域实施森林保育配套工程建设,设置生态水池(罐)165座、生态溢流坝33座、生态保育管网35公里。

2.蒙阴县小微湿地生态修复,对蒙阴县境内100处小微湿地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46.7公顷。

3.蒙阴县云蒙湖生态区旺庄小流域水域治理,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

4.蒙阴县蒙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河道水环境生态修复长度6公里。

5.蒙阴县云蒙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云蒙湖流域内河道生态修复10公里、环保疏浚约6万立方米、生态溢流坝设置10个、湿地修复200亩、遗漏液收集等水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等工程。

你单位要加强对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加快项目建设,依法处置有关生态资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特此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