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蒙阴城发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八一希望小学操场建设的决定
索引号:
myx/2022-0001167
主题词: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时间:
2022-05-08
发文字号:
蒙政字〔2022〕4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蒙阴县
效力状态:
生效中
统一编号:
无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蒙阴城发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实施
八一希望小学操场建设的决定
蒙政字〔2022〕45号
县教体局、蒙阴城发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为改善我县中小学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八一希望小学操场建设进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权蒙阴城发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并实施八一希望小学操场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由八一希望小学通过租赁的方式进行使用,租赁期限10年,租赁费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和租赁期限由双方约定。
蒙阴城发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要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按时交付使用,同时要确保建设资金实现收支平衡。县教体局要发挥好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安排专人靠上,盯紧时间节点,确保整个项目顺利实施。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