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蒙阴县高楼寨小流域水土保持修复治理工程”等项目法人的批复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蒙阴县高楼寨小流域水土保持

修复治理工程”等项目法人的批复

蒙政字〔2022〕20号


县城投集团: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成立“蒙阴县高楼寨小流域水土保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城投请字〔2022〕2号),已收悉。原则同意“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蒙阴县高楼寨小流域水土保持修复治理工程”“蒙阴县云蒙湖生态区旺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蒙阴县蒙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蒙阴县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蒙阴县云蒙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蒙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资金筹集及实施。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